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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共青团2025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08作者: 编辑: 浏览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领广大团员青年高举团旗跟党走,不断提高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团,树立先锋模范,激励我校广大团员青年在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征程上奋勇前进,基地团委决定在基地范围内开展2025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名额

优秀共青团员20名,优秀学生干部14名。

二、评选条件及办法

(一)优秀共青团员

1.符合学生管理制度汇编《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第四章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学习认真,成绩优良,学年必修课程无不及格,学年综合测评在班级排名前三分之一;

3.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成为团组织活动的骨干。

(二)优秀学生干部

1.符合学生管理制度汇编《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第四章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埋头苦干,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出色地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3.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学年内必修课成绩无不及格。

三、时间安排

4月10日前,各团支部开展先进评选申报工作并在班级群进行公示,相关申报表格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1.按照申报类别,分别填写附件2025年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和2025年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2.按时提交材料。须把握时间节点,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个人电子照片(一寸蓝底,分辨率不低于1440*1080)报送至基地教学楼602办公室隋建军老师处,电子版材料与个人电子照片打包发送至邮箱13617198856@163.com,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

3.规范评选程序。各团支部须严格按照学生管理制度汇编《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规定,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并在班级群公示。

4.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