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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汽车工业学院襄阳产学研基地学生活动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1-09-23作者: 编辑:余厚德 浏览量:

为丰富襄阳产学研基地师生业余生活,确保安全、有效的使用健身器械,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使用对象

原则上只对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师生开放,不对外开放。

二、开放时间

开放时间: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具体开放时间视情况而定)下午16:0020:00

三、管理人员

健身房由襄阳产学研基地专人负责管理,每周对健身器械进行检查、完整度核查,填写检查记录,每月对健身器械进行运行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申报并联系厂家定期维修。

四、日常维护

襄阳产学研基地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健身房钥匙,并做好领取和归还记录,并进行日常卫生清洁工作和设备设施检查工作,每天填写卫生、设备检查记录,出现问题及时报备基地办公室。

五、使用规定

1、自觉维护健身房卫生。严禁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在墙面上乱涂乱画或蹬踏,保持室内整洁。

2、严禁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3、进入健身房应着运动服、运动鞋、旅游鞋、软底鞋。禁止穿高跟鞋、皮鞋进行健身活动。

4、活动前请做好热身运动,以免影响锻炼效果及受伤。

5、按照使用提示学习和掌握各种健身器材的使用方法、功能及保养常识,按说明正确使用健身器械,不得违规操作,不得随意玩弄器材,以免造成伤害。器材使用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器械。

6、练习者在做卧推、深蹲时应有同伴保护,严禁单独使用卧推、深蹲器械。

7、如有技术问题请咨询管理人员,切勿自行操作,以免运动伤害。

8、发现器材故障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并立即停止操作。

9、禁止将健身器材拿(推)到室外或任意挪动,以免损坏或丢失器材。

10、个人健身设施(如球拍、球杆、瑜珈垫)可带入健身房使用,个人保管,丢失、磨损、损坏由个人负责。健身结束后,禁止放在健身房。

11、请妥善保管个人物品,请勿将首饰、手机、数额较大的的现金、信用卡、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物品放在健身房内,如有遗失,概不负责。

12、故意损坏健身器械者,照价赔偿。

13、严禁裸漏锻炼,器械用完需归位。

14、如患有严重高血压、心脏病的老年同志请勿进入健身房,擅自参加活动者,如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15、爱护室内健身活动设施,按说明正确使用健身器械,不得违规操作,不得随意玩弄器材,以免造成伤害。因使用不当造成自伤的,后果自负。故意造成的器材损坏,照原价赔偿。

16、如违反以上管理制度,自行进行锻炼者,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六、采取登记制度

学生活动中心采取预约登记制,所有进入学生活动中心的同学必须登记,进入健身房须提前预约,健身房每个时间段不超过20人。

七、设置黑名单制度

有以下情况的人员列入黑名单,不准进入学生活动中心:

(1) 故意损坏运动器材的;

(2) 不遵守管理规定,不服从管理的;

(3) 利用基地设施进行赌博等违法行为的;

(4) 其他不当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5) 违反健身房使用规定的。

八、志愿者职责

(1) 每班次2人,每周值班不少于4次;

(2) 负责进入中心的人员登记和网上预约;

(3) 负责定期对学生活动中心器材进行检查并上报;

(4) 负责维护学生活动中心秩序;

(5) 负责学生活动中心卫生、保洁;

(6) 其他基地交办的与学生活动中心相关的工作;

(7) 运动完毕,务必将各种器械回归原位,离开时应清点好随身所带物品,关闭水电和门窗。